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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***★10/18更新:背對背讀書會105-1★*****

2013年5月16日 星期四

101-2指模二作文第一題(20130515)


範文:陳泰禎、朱柔均、林苡仟、楊侑昕、黃映淳
感謝307陳致瑋、許倢、317曹侃若、黃雅晨同學協助打字

一、文章解讀(占18 分)
去年底,臺灣文壇對於「散文寫作是否應寫實」這個議題,出現一連串的討論。請在閱讀框內文字後,回答下列問題。作答時需標明題號(一)、(二)。(一)、(二)合計文長約200 250 字(約9 11 行)。

(一)根據以上文章內容判斷,你認為本文作者對於「散文內容應否忠於寫實」這個議題,持何種態度?為什麼?
(二)你是否認同「散文寫作內容應忠於寫實」?認同或不認同的理由是什麼?

在我最初的寫作生涯裡,當沒什麼可寫的時候,我的爸爸便需要捐出他自己。他在幾篇文章裡跟著換了幾次職業,從乩童到拾荒者,焊接工到補鯨人,人生經常和該篇文章一起結束(有些比較慘在文章一閉始就結束了),那可真是琳琅滿目的死亡風景,刀削火砍,車禍船難,我盡責的在字裡行間送他最後一程,又要趕在剪報或雜誌寄到家前算時間趕回去攔住這虛構的訃文。那時我一直覺得拿這些獎金像是爸爸留下的遺產。直到有一天,很幸運的,文章又得獎了,更幸運的是,這回文章裡的爸爸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。我想,這回就不用攔了吧,想不到,我爸爸卻攔住了我,他拿著剪報先恭喜我獲此殊榮,然後用一副怪罪自己的表情說:「兒子啊,如果這回我又死了,你的名次會不會比較高?」
我研究所畢業後,決心成為一名寫作者。當我這樣說,我媽媽背對著我,想了想,幽幽回道:「那我想,我們唯一能做的,就是好好的活著,活得久一點,用退休金養自己,別去花你的錢。你可以去找份職業養自己。如果你過得不好,你還可以回來家裡寫。爸爸媽媽多活一天,有能力照顧你,你就可以開開心心的,多寫一天。」
我的爸爸給了我死,我的媽媽給我餘生。愛與死與新生,這恰好是文學恆久的主題。我還沒寫出恰適能表達這些主題的作品,但他們倒在我的人生中真實的體現了。(節錄自陳柏青<活著的遺產一我的文學獎意見〉 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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